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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发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的公告,该导则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的评价。 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系统全面的原则,结合处理设施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处理设施全寿命期内的水质达标、资源节约、安全稳定
8月31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发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的公告,该导则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的评价。 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系统全面的原则,结合处理设施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处理设施全寿命期内的水质达标、资源节约、安全稳定
2022-09-1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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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 关于印发《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信局、治水办: 为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巩
8月2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 关于印发《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信局、治水办: 为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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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 关于印发《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信局、治水办: 为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巩
8月2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 关于印发《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信局、治水办: 为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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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19〕1686号),衔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两区一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一步完善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和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示范区执委会制订了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
为全面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19〕1686号),衔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两区一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一步完善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和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示范区执委会制订了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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