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推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处置

甘肃省全面推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处置

2019-06-14 16:58:08 116

  来源: 兰州晚报

      2020年底消除黑臭水体


  6月1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日前该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印发《甘肃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我省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处置,加快补齐城市(县城)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提升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尽快实现全省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


  《方案》明确,到2019年底甘肃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到68%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原则上不低于现状底数;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原则上不低于现状底数;各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1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到72%以上;各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或在现状基础上增长10个百分点,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原则上不低于现状底数;各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或在现状基础上增长10个百分点,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临夏市、玉门市、华亭市、敦煌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原则上不低于现状底数,合作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力争达到100毫克/升。


  为实现最终目标,今后三年我省将持续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及检测,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管网运维管理长效机制、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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